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吵架砸坏他人新车 怒火中烧抄起灭火器咔咔就是砸

时间:2018-04-16 01:02:20  阅读:8049+ 来源:本站原创作者:李铭顺
吵架砸坏他人新车,怒火中烧抄起灭火器咔咔就是砸。夫妻之间吵架想来也是很正常,小吵小闹不仅不会伤害感情,还很有可能增进感情。可是最好不要将吵架升级为打架,这样对谁都不好。近日,一对夫妻日常吵架之后,丈夫因心中还有怒火迟迟不能发泄,竟然抄起灭火器,把别人家的车咋个稀巴烂。目前,该男子已被刑事拘留,冲动是魔鬼啊!

32岁的万某和妻儿居住在东西湖金银湖新城景汇小区。10月6日下午4点,万某因家务琐事与妻子发生口角,愤怒之下,手机也被意外摔坏,万某更加怒火中烧。恰巧这时,万某从窗户看到一辆黑色三菱车停在楼下,占用了公用车位。

一股无名之火让万某按捺不住,乘电梯来到一楼,拎起一个灭火器,砸向黑色三菱车挡风玻璃及车身左右两侧,导致车辆挡风玻璃、引擎盖等部位的油漆严重受损。

事后,车主杨某将车辆送往修理厂修理,车辆损失达到7279元,于是报案。

东西湖公安分局金银湖派出所刑侦民警接警后,调取小区监控视频资料,确定砸车男子为居住在该小区的万某。昨天,万某被抓获归案。

后悔不已的万某表示自己只是太过冲动犯下错误,但按相关规定,万某仍被刑事拘留。

《刑法》

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1、故意砸坏他人车辆,属于故意毁坏财物的行为,根据造成车辆损坏的损失金额确定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。

2、故意毁坏财物罪,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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